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发布备忘录 允许在无防止酷刑保障情况下将移民驱逐至第三国
根据法庭文件和官员透露,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(ICE)一份新备忘录允许在无防止迫害或酷刑保障的情况下,将部分移民驱逐至第三国,且通知时间可能非常有限。
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(ICE)实施了一项政策,允许将某些移民驱逐至他们无先前联系的国家,有时仅提前六小时通知,且未获得目的国保证不会对个人进行迫害或酷刑。该指导意见由代理ICE局长托德·莱昂斯于7月9日发布,即刻生效,概述了将人员遣送至第三国的程序,包括在美国缺乏外交保障其安全的情况下。
备忘录指出,如果收到目的国的可信外交保证,驱逐可在无需额外程序的情况下进行。在无此类保证的情况下,ICE官员必须以移民能理解的语言提供驱逐通知,并在驱逐前至少等待24小时。然而,在“紧急情况下”,驱逐可在仅六小时后进行,前提是个人有合理机会联系律师。
该政策影响那些已被最终驱逐令裁定、若被遣返回原籍国将面临风险的移民,以及来自美国无外交关系国家(如古巴)的移民。ICE官员被指示不得询问移民是否害怕被驱逐至第三国,但表达此类担忧的移民将在24小时内被转介进行保护筛查。这可能导致进一步的移民程序或尝试将个人驱逐至其他国家。
国家移民诉讼联盟执行董事特里娜·瑞尔穆托批评该政策,称其“公然无视法律、法规和宪法的要求”。她认为该程序不足,通知时间短至六小时,移民难以评估风险或寻求法律援助。
国土安全部为该协议辩护,助理部长特里西亚·麦克劳克林表示,“确保将这些最严重的犯罪非法移民驱逐出境极为重要”,且这些协议“确保了美国宪法下的正当程序”。
该备忘录发布之际,最高法院最近裁定允许政府将移民驱逐至其无先前联系的国家,推翻了下级法院要求移民有实质机会就潜在伤害提出异议的命令。
来源
NBC News事实核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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